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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升學徑路

一、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含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

高中畢業生想要就讀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可以經由「申請入學」管道入學。這裡的「申請入學」和大學多元入學方案的「個人申請」是不同的管道,可不要混為一談喔!這個管道是專門開放給高中生,讓有志於科技校院的高中學生能以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進入科技校院就讀,無須加考專門科目,有興趣的同學要好好把握。

  • 申請名額

    參加「申請入學」的學生,最多可申請5個校系組,各校得限制申請生僅能申請該校1個系組。

  • 甄試方式(分二階段辦理)

    甲、第一階段篩選:依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進行篩選。

    乙、第二階段複試:各校自定,包含書面資料審查、面試、實作或筆試測驗。

    丙、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採計學測成績及第二階段複試成績。

  • 招生程序

    學校集體報名、繳費(3月)→ 進行第一階段學科能力測驗篩選(3月)→ 繳交第二階段複試費用、證明文件及審查資料 → 各校系進行第二階段複試(4月)→ 公告錄取名單(5月)。

  • 進路
    • 修業期滿成績及格,經教育部複核無異者,依法授予「學士學位」。
    • 國內外研究所。
  • 注意事項
    • 應屆畢業錄取之申請生其修滿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持有修業證明書者,依教育部規定得以同等學力註冊入學。唯修滿規定年限之非應屆考生,因故未能畢業,持有修業證明書的同學,將無法參加申請入學。
    • 繁星計畫錄取生不論放棄與否,均不得參加當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

(資料來源:99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http://caac.vnu.edu.tw/)

二、軍事院校

高中畢業生想要就讀軍事院校可以透過「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和「專業志願士兵暨儲備士官甄選」兩種招生管道入學,表列說明如下:

軍事院校
招生概況
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 專業志願士兵
暨儲備士官甄選
報名資格
  • 學校推薦

    高中(職)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師長推薦

    個人申請

    具備高中(職)同等學力

具備高中(職)同等學力
報名日期 3月中旬 分5梯次報名:
2、4、6、8、10月
甄試方式

兩階段辦理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學測成績篩選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包括生活及情緒適應問卷、智力測驗、口試、面試、審查資料)

  • 體能測驗
  • 口試
  • 身心評量測驗
  • 智力測驗
考試日期

第一階段:參加學科能力測驗

第二階段:4月

分5梯次考試:
3、5、7、9、11月
體格標準

報名前需體檢,均有體格標準之限制:

  • 身高:男生160公分至195公分,女生155公分至180公分。
  • BMI:男生16.5至32,女生17至26。
  • 視力及其他項目體檢須符合標準。
  • 男生:常備役體位。
  • 女生:身高155公分至185公分;BMI值17至26。
  • 其餘檢查項目須符合標準。
服役年限
  • 軍費生:服常備軍官役10至14年。
  • 自費生:得申請服常備軍官役或志願役預備 軍官等,役期依相關規定辦理。
  • 代訓生:依退輔會之相關規定分發至所屬醫院服務至少年限6年。
4年
招生學校
甄選單位
  • 陸軍官校、海軍官校、空軍官校。
  • 國防醫學院。
  •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理工學院、政治作戰學院)以上學校包括軍、自費生。
  • 國防醫學院另招收代訓生(代訓退輔會醫學系公費生)。
分軍種及專長招募
備 註
  • 高中職應屆畢業生可同時報考「學校推薦」和「個人申請」。
  • 學校推薦每人只能被推薦至1校系。
  • 個人申請:每人以申請5校(院)系為限,同校(院)以2系為限。
錄取之後實施基礎訓練,未合格者退訓

(資料來源: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

三、中央警察大學及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高中畢業生想就讀警校可報考「中央警察大學」和「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大及警專的招生考試分二階段,第一階段筆試,第二階段有體格檢查、口試、體能測驗和身家調查。重點整理說明如下:

中央警察大學(學士班四年制)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專科警員班正期學生組)
招生科系

分甲、乙二組,限報一組

  • 甲組:

    刑事警察學系、交通學系交通組、交通學系電訊組、資訊管理學系、鑑識科學學系、水上警察學系

  • 乙組:

    行政警察學系、公共安全學系、犯罪防治學系預防組、犯罪防治學系矯治組、外事警察學系、國境警察學系、行政管理學系、法律學系

分甲、乙二組,限報一組

  • 甲組:消防安全科
  • 乙組:行政警察科
考試內容

考試分二階段

  • 第一階段初試:

    採計當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甲組(自然組):
      國文、英文、數學、自然。
    • 乙組(社會組):
      國文、英文、數學、社會。
  • 第二階段複試:

    項目包括體格檢查、口試、體能測驗、及身家調查,合格者依採計學科之總級分高低順序,擇優依志願錄取。

    • 體格檢查:
      需至指定醫院檢查,未接受體檢或檢查項目不完全者,為體檢不合格。
    • 口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體能測驗:負重及立定跳遠。
    • 身家調查:
      依據「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初試錄取人員身家調查辦法」辦理。

考試分二階段

  • 第一階段初試(筆試):
    • 甲組(消防安全科):
      國文(含作文佔40﹪)、物理、化學、甲組數學、英文。
    • 乙組(行政警察科):
      國文(含作文佔40﹪)、中外歷史、中外地理、乙組數學、英文。
  • 第二階段複試:

    項目包括體能測驗、口試、體格檢查及身家調查,合格者擇優錄取。

    • 體能測驗:
      負重、立定跳遠及伏地挺身。
    • 口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體格檢查:
      需至指定醫院檢查,未接受體檢 或檢查項目不完全者,為體檢不合格。
    • 身家調查:
      依據「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初試錄取人員身家調查辦法」辦理。
招生程序 報名甲組或乙組(4月)→ 第一階段初試(6月公佈結果)→ 第二階段複試(7月)→ 錄取公告(7月) 報名甲組或乙組(6-7月)→ 第一階段初試(8月公佈結果)→ 第二階段複試(9月)→ 錄取公告(9月)
特殊專長 具備柔道、來福槍射擊及跆拳道專長者,經入學考試及技術測驗,擇優錄取若干名額(詳見簡章)。 具備柔道、空氣槍射擊及跆拳道專長者,經招生考試合格及專長技術測驗,乙組行政警察科男、女生合計擇優錄取至多十名。
學位、待遇、
任用
  • 修業4年,期滿成績及格,依法授予「學士學位」。
  • 在校期間享受公費待遇(包括服裝、膳宿及生活津貼等項)。
  • 畢業後之任用:各學系學生畢業後經特考及格者,依下列方式分發任用。
    • 水上警察學系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分發任用。
    • 消防學系由內政部分發消防機關任用。
    • 犯罪防治學系由內政部或法務部依相關法令分發任用。
    • 其他學系由內政部依相關法令分發任用。
  • 修業2年,期滿成績及格,依法授予「副學士學位」。
  • 在校期間享受公費待遇及生活津貼。
  • 畢業後之任用:各學系學生畢業後經特考及格者,依下列方式辦理任用。
    • 消防安全科由內政部消防署分發至各消防機關任職。
    • 行政警察科由內政部警政署分發至各警察機關任職。
  • 畢業成績列各教授班第一名至第三名者,得參加中央警察大學二年制技術系班甄選(試)入學深造。
注意事項
  • 各學系畢業生在畢業3年內,仍未經特考及格或未分發任職者,應賠償在學期間之教育費用。
  • 需服務滿6年,在規定服務年限內離職者,應依尚未服務期滿年限之比例,賠償在學期間之教育費用。
  • 各科畢業生在民國104年6月30日前,仍未經特考及格而分發任職者,應賠償在學期間之全部費用。
  • 需服務滿4年,在規定服務年限內離職者,依尚未服務期滿年限之比例,賠償在學期間之教育費用。

(資料來源:中央警察大學99學年度學士班四年制第79期招生入學考試簡章、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第29期正期學生組招生簡章)

四、單獨招生

單獨招生的學校主要有藝術類和運動績優獨招。這些學校會單獨發售招生簡章,報名時間各校不同,有意透過獨招管道進入大學的同學,可以自行上網查詢或電話洽詢各校教務處。

  • 藝術類單獨招生:以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為例
    學系 考試項目 成績處理 備註
    音樂學系
    美術學系
    傳統音樂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
    • 大學術科考試。
    • 專業科目考試
      (面試、綜合進階測試)。
    採計學測、術科及專業科目成績。
    • 每年約10月中旬以後發售簡章,11月起開始報名,2、3月考試。
    • 報考時,限一系一主修,不得重複報考。
    • 依各學系招生規定個別網路通訊報名。
    戲劇學系
    舞蹈學系
    劇場設計學系
    電影創作學系
    新媒體藝術學系
    動畫學系
    • 學科能力測驗。
    • 專業科目考試
      (面試、筆試、術科)。
    採計學測及專業科目成績(劇場設計學系乙類考生只採計學測成績)。

    (資料來源: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00學年度學士班招生簡章)

  • 運動績優單獨招生:

    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可以報考運動績優單獨招生。99學年度運動績優單獨招生之普通大學有三十多校,例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中原大學、輔仁大學…等。此管道由各招生學校自行辦理,成績計算採計當年度學測成績、各校自辦之術科、面試、資料審查等,想要了解此管道的同學可以到國立臺灣體育大學(臺中)建置的「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路作業系統」網頁進一步了解,。(網址http://iss.ntcpe.edu.tw/true/index.php,點選「甄審、甄試、獨招資訊查詢」→「99學年度大專單獨招生試務資訊查詢」)。

    除了普通大學之外,很多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也有此項升學管道。想要了解辦理運動績優單招的四技二專學校可查詢「技訊網2009-99學年度技專校院招生資訊查詢系統」。(網址:http://www.techadmi.edu.tw/search/index.php,點選入學管道查詢/四技二專/運動績優單獨招生)。

五、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

  • 類別

    自100 學年度起,新增學習障礙類,因此,本甄試障礙類別共有視覺障礙類、聽覺障礙類、腦性麻痺類、自閉症類、學習障礙類及其他障礙類等6 類別。

  • 報考資格

    必須符合以下二項之一規定者,方可報名。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應安置就學者。
    • 因腦性麻痹引起的功能性障礙者,應經有關醫療單位(行政 院衛生署認定之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或地區教學醫院所屬神經內科、小兒神經科、復健科)審定。
  • 注意事項
    • 每年三月初網路報名、繳費及繳寄資料,請洽學校輔導室或特教組了解報名程序的細節。
    • 每年四月底至五月初進行學科考試及術科考試,考生應依自己的障礙類別報名,大學組的考試科目依報考類組分為一~四類組,二、三、四類組可跨考一類組。
    • 大部份校系設有學科或術科成績的檢定標準,考生至少須達其設定標準。
    • 經通知錄取分發者,須到該錄取學校完成報到手續,若欲參加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招生,應於指定日期前,向分發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不得參加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招生。

(資料來源: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及網站http://exam.fju.edu.tw/99enable/)

六、其他保送甄試升學管道

  • 外國學生升學大學院校甄試。
  • 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
  • 中等學校學生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保送升學。

七、進修學士班

為因應大學教育多元發展,促使大學繼續有效運用現有資源,大學校院夜間部自86學年度轉型為進修學士班,凡修滿應修學分,並符合畢業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 報名資格:公私立高中職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者。
  • 上課時間及修業年限:

    各班上課時間多利用夜間或週六、日,課程內容兼顧理論與實務,修業年限4至5年,最多可延長2年。

  • 入學方式:
    • 申請入學:採計大考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或指定科目考試成績,部分學校另有資料審查或第二階段甄試。
    • 考試入學:參加各校舉辦的筆試。
    • 甄審入學:參加各校舉辦的筆試以及書面資料審查。
  • 進修學士班招生學校:許多公私立學校皆有招考,請逕自上網查詢。
  • 注意事項:
    • 詳細招生學系、報考資格及相關資訊,請查詢各校報名簡章。各校簡章發售及報名時間集中在2月至8月期間。
    • 目前教育部並無強制統一規定大學進修學士班畢業證書上是否要加註進修學士班這幾個字,而是由各校自行決定,所以是否會在畢業證書加註進修學士班,可自行詢問各校教務處。

八、國立空中大學

  • 報名資格
    • 全修生:

      年滿20歲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具有高中(職)或同等學力以上學歷,按規定完成報名、選課、繳費手續者即成為全修生。

    • 乙、選修生:

      年滿18歲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不限學歷,均可登記為選修生,選讀課程。未具備全修生資格者,可先登記為選修生,待修得空大開設之課程累計40學分以上,再申請成為全修生。

  • 開設學系

    人文學系、社會科學系、商學系、公共行政學系、生活科學系、管理與資訊學系等6學系,並設有共同課程。

  • 報名
    • 上學期招生之報名截止日為每年6月30日、下學期招生之報名截止日為每年11月30日。
    • 招生名額:名額不限,凡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者,均予錄取。
  • 教學方式
    • 採用電視、廣播、電腦、電傳視訊等一種或結合二種以上多元傳播媒體進行教學,並輔以面授、書面輔導及其他適當教學方式施教。
    • 每學期有四次面授,學生至所屬學習指導中心接受面授教學,由面授教師解答課業疑難及研討問題。
  • 畢業條件
    • 空大採學分制,學生沒有年級之區分,沒有升留級制度,在校亦無修業年限。
    • 全修生只要修畢共同課程10學分、主修學系修滿75個學分,總共修滿128(含)學分以上,即可申請畢業。
  • 進路

    空大的畢業證書效力同於一般大學的畢業證書,可以報考研究所、出國留學以及投考公職考試等,但因不同的考試或就業市場均會另訂報考資格的條件限制,可再洽詢各該考試或甄試的主辦單位。

九、出國留學

高中畢業生也可以出國讀大學,國外學歷是否有被國內採認需要向教育部確認,相關資訊可以至下列單位洽詢。

各國留學資訊機構

單位 地址及網址 電話
教育部
國際文化教育事業處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http://www.edu.tw/bicer/
02-77366074
國立中央圖書館
臺灣分館參考服務組
臺北縣中和市中安街85號
http://www.ntl.edu.tw/
02-29264025
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
留學資料中心
臺北市建國南路2段125號3樓
http://intra.tpml.edu.tw/study/index.php
02-27071008
中華留學服務
交流協會
臺北市復興北路15號11樓1122室
www.tosa.org.tw/ch/cindex.htm
02-27739330
中華民國留學資訊站
(學術交流基金會)
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45號3F
http://www.saec.edu.tw./
02-23882100
國家 機構名稱 地址及網址 電話
日本 財團法人交流協會
臺北事務所
臺北市松山區慶城街28號
http://www.koryu.or.jp/taipei-tw/ez3_contents.nsf/Top
02-27138000
美國 美國教育基金會 臺北市復興南路1段237號 5樓之1
http://www.aief.org.tw/
02-27058840
加拿大 加拿大教育中心 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25樓2510室
http://www.studycanada.ca/taiwan/index.htm
02-27576336
英國 英國文化協會 臺北-臺北市信義路5段106號2樓之1
http://www.britishcouncil.org/tw/taiwan
02-87221000
澳洲 澳洲教育中心 臺北市松高路9號27樓
http://www.aec.org.tw/
02-87254150
紐西蘭 紐西蘭貿易發展中心 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25樓2501室
http://www.nzec.org.tw/index1.htm
02-27576721
法國 法國教育中心 臺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0樓
http://www.taiwan.campusfrance.org/
02-27121233
德國 德國學術交流資訊中心 臺北市和平西路一段20號11樓
http://ic.daad.de/taipei/
02-23677871
瑞士 瑞士商務辦事處 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31樓3101室
http://www.swiss.org.tw/chinese/index.htm
02-27201001
荷蘭 荷蘭教育中心 臺北市民生東路3段133號7樓D室
http://www.neso-taipei.org.tw
02-87707621
比利時 比利時臺北辦事處 臺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31號6樓601室
http://www.beltrade.org.tw/
02-27151215

以上單位多半要求各種不同的語文能力檢定測驗(例如托福等),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大學接受直接用台灣的學測成績申請就讀,例如亞洲太平洋立命館大學、以及位於香港和大陸的部分大學。有意留學者也可以注意這方面的最新訊息。

(引自高中選課選組手冊,台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