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發布「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 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修正條文1份(如附件),請 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3年3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0903A號令 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修正總說明 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修正總說明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修正總說明.pdf244.2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修正總說明.pdf (點擊下載檔案) 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修正總說明 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 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pdf261.2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pdf (點擊下載檔案) 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 及113年3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0903D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