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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上城扶輪社飛鷹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

限定申請人為台北市公立高中學校一、二年級學生。申請人需為家境清寒且品學優秀學生,並符合下列規定門檻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本獎學金。

(一) 每學期智育成績排名列於該班前三分之一。

(二) 德育評量「優良」以上。

二、申請所需文件:

申請本獎學金之學生應繳交下列文件:

(一) 申請書(詳附件)。

(二)112學年度上學期之成績單影本並由學校蓋印證明,其內容需註明班上名次。

(三)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四) 附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書正本,得以導師出具證明替代之。

(五) 是否有其他公費待遇及其他獎(助)學金,應由學校簽章證明,以供本社審議委員會審酌。

(六) 「自傳及期許」文章一篇,以600字為限,需闡明學業完成後「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之回饋社會理念。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3月8日止。(因學校需作業時間,欲申請之同學,可至註冊組拿取相關資料,並於113年3月1日12點30分前繳交相關申請資料,逾時不候。)

四、 申請前請詳閱附文之「上城扶輪社飛鷹獎學金實施辦法」中「入選學生之義務」規定。遞件即表申請者同意履行該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