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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嘉新獎學金(請於115年3月31日17:00以前完成線上申請)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1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16307號函辦理。

一、獎學金之種類、每名得獎金額、及錄取名額:
(一)大學校院學生:每名各得獎學金2萬元。
(二)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名各得獎學金1萬元。
(三)以上錄取名額暫定400名,將視申請情況調整,該會保留增減名額之權利。
(四)得獎同學除獲獎學金獎助及出席頒獎典禮外,並有機會獲邀參與本會舉辦的其他線上或實體活動(例如企業參訪、講座等),藉以拓展見聞和視野。

二、申請資格

凡在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且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114-1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均可提出申請:

(一)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二)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三)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三、本次獎學金申請暨覆核期間自115年3月13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校內預留覆核審件日)。一律採線上申請,請有意申請者自行至下述網站申請: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四、有關本獎學金更詳細訊息,請參見附件公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