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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基隆市)六個月以上,現正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及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

二、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三)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

(四)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五)未享公費待遇證明書(如附件)。

(六)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

(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三、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學校需作業時間,欲申請之同學於0920日中午前繳交相關申請資料,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