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
一、申請對象:全國高中職學生及全國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且設籍桃園市之學生。
二、申請文件:由學校推薦優良表現之學生,填具申請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
三、校內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15日前,欲申請之同學,可至註冊組拿取申請相關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獎助金類: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三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二百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
1、國際性:國際競賽或展覽比賽成績前三名或具備正(備)取國手資格者,每名(組)新臺幣五萬元。
2、全國性
(1)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一名,每名(組)新臺幣三萬元。
(2)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二、三名,每名(組)新臺幣二萬元。
(3)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金手獎、領有技術士證者(甲級),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詳細說明請參閱獎助學金辦法。
- 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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