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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111年「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

一、依據財團法人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111年2月11日昆教字第111021101號函轉知。

二、111年「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頒發要點請參閱附檔。

三、申請條件:

(一)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證明文件者。

(二)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戶籍謄本等證明者。

(三)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及在校無記過處分紀錄。

四、每校每年級限推薦一名。

五、獎助金額:每名學生獎助$20,000元。

六、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申請表。

請務必於111年3月21日(星期一)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