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宏澤教育基金會獎金
為激勵清寒優秀在學學生安心向學,本會提供台北市立高中11
一、申請對象:本獎助學金供就讀台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各年級之清寒優秀在學學生申請。高中一、二、三年級學生,均以上一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申請
二、申請條件:
(一)、家境清寒標準
1. 經列入為低收入戶在案者。
2. 父母均失業,或無怙恃,有親屬而無力教養者。
3. 家長雖就業,但子女眾多且收入不足維持家庭最低生活者。
4. 家庭遭受重大天然災害,持有證明之受災戶者。
5. 近期因疫情家庭突遭意外變故,經濟陷入困境,子女無力就學者。
(二)、學業操行成績標準(以上一學期為準)
1.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科目不及格者。
2. 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
三、金額:每一學期,每名新台幣伍萬元。
四、檢附證明文件:
1.在學成績單
2.全戶戶籍影本
3.清寒證明或受災證明
5.其他文件(如推薦函等)
6.作文一篇(題目自訂,5千字以上,不得抄襲)
五、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學校需作業時間,欲申請之同學,可至註冊組拿取紙本申請書,並於9月21日前繳交相關申請資料,逾時不候。)
- 宏澤教育基金會設立獎學金辦法(110.7.修訂)
宏澤教育基金會設立獎學金辦法(110.7.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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