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1-2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就讀高一新生,因無高中成績單,無法申請。
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標準:
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如附檔,紙本可至註冊組領取)。
2、111年第2學期成績單影本、申請高中職組(C、D、F)請檢附學生證影本。(證明目前在學)
3、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4、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四、申請期間:112年9月20日起至10月25止逾時不收。(學校需作業時間,如有需申請之同學,請於10月18日將繳交資料至註冊組,逾時不受理)。
-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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