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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中興扶輪社慈愛獎學金

一、 申請對象及條件(申請類別):

A類:高二~高三低收入家庭學生:111年第2學期(112年2月~112年6月)德育良好,智育在70分以上。 (申請表需有老師評述及簽名並附上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成績單)

B類:高二~高三急難家庭救助學生:111年第2學期(112年2月~112年6月)德育良好,智育在70分以上;未能申請到低收證明但極需急難救助的家庭。(申請表需有老師評述及簽名並請附成績單)

二、     檢附文件:

(一)  申請表一及二。

(二)  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不接受鄰里村長開立之低收證明。(無低收證明免附)。

(三)  成績單。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9月22日(學校需作業時間如要申請之同學請於112年9月15日中午前將相關文件繳交至註冊組。)

有需申請之同學可至註冊組索取紙本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