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上城扶輪社飛鷹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
本辦法限定申請人為台北市公立高中學校一、二年級學生。申請人需為家境清寒且品學優秀學生,並符合下列規定門檻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本獎學金。
(一)每學期智育成績排名列於該班前三分之一。
(二)德育評量「優良」以上。
二、申請所需文件:
申請本獎學金之學生應繳交下列文件:
(一) 申請書(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
(二) 110學年度上學期之成績單影本並由學校蓋印證明,其內容需註明班上名次。
(三)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四) 附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書正本,得以導師出具證明替代之。
(五) 是否有其他公費待遇及其他獎(助)學金,應由學校簽章證明,以供本社審議委員會審酌。
(六) 「自傳及期許」文章一篇,以600字為限,需闡明學業完成後「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之回饋社會理念。
三、 申請前請詳閱附文之「上城扶輪社飛鷹獎學金實施辦法」中「入選學生之義務」規定。遞件即表申請者同意履行該款規定。
四、校內申請期限:請務必於111年3月2日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 台北上城扶輪社飛鷹獎學金實施辦法
台北上城扶輪社飛鷹獎學金實施辦法
-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
- 台北上城扶輪社飛鷹獎學金實施辦法.pdf檔案不存在 !!
新視窗開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