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高中職專、大、碩【至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 獎助對象:
高中組-高中職五專2、3 年級含五專4 年或高中職今年畢立即考入大一,19 足歲以下在學生(限未逾齡、本國籍、無雙重國籍、無國外居留權、無前科或前科逾三年以上)
- 申請條件: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C 三選一:
A、由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之前師長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B、由戶籍地現任一年以上之該村里里幹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幹事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C、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可彰、品德可彰之獎狀影本為佐證 - 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A、B、C 三選一:
A、由符合前項A、B 資格之師長或村里里幹事認定者,於申請表親簽
B、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內)
C、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內容需具體簡述家庭清寒(含變故)狀況,若無則視為無效)】 - 必全符合,由校方認定(一年級生由前學校認定及推薦,但亦可由現就讀校方推薦):
- 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且以中文文字表達能力進步程度為主)
-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特殊原因校方認同,可推薦)
- 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進步,校方認同可推薦)
- 必繳交一篇自選體裁親撰(不得抄襲)且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列為評審通過與否主關鍵
- 文題自選八擇一:「善」或「孝」或「公德」或「法」或「公益」或「社福」或「紙本或電子雜誌、期刊」或「平面或網絡媒體」與前八題相關的短文或新聞稿
- 每篇字數下限:高中組1200 字(字數均無上限,但請有重點、言之有物,不得人身攻擊。歡迎附相片及圖文說明)
- 作文請附橫書繕打Word 電子檔→作文Word 電子檔及原稿紙本均為應繳文件→篇首須詳寫八擇一之文題及自配文題(例: 「善」如何行善)、姓名、校院科系年級
- 為期望暨鼓勵學子熱心公益把善與孝傳出去,受獎者無條件接受擔任主、協辦單位種子志工獲獎後必從事指定之合法社會服務或志工任務(碩士生80 小時、大學50 小時、高中25 小時以上,均有誤餐及交通補貼),並列為再次申請優先依據
- 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C 三選一:
- 應繳文件:
- 申請書
- 親撰親筆中文正楷紙本原稿
- 孝行、品德可彰證明文件
- 合法效期內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 身分證電子檔
- 收件截止日:114.05.15
- 高中職專、大、碩【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辦法
高中職專、大、碩【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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