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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 高中(職)學生就學補助

一﹑補助目的:

為鼓勵清寒家庭子女努力向學,特訂定高中(職)學生就學補助辦理要點,以資助其學雜費用,俾其完成高中(職)學業,得以立足社會﹑服務人群。

二﹑補助對象:

在公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就學,具有學籍之在校學生。

家庭無固定收入,生計困難,以致無力負擔學雜費者。

未領有各級政府發給之低收入戶子女學費補助,亦未領取其他各種獎助學金者。

每一清寒家庭以補助一名為限。

三﹑補助名額:

直轄市以40名為原則,其他縣市已20名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得專案辦理。

四﹑補助金額:

每名學生每學年以補助新台幣壹萬元為原則。

五﹑申請文件:

申請書。(可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

上一學期成績單。

繳費收據影本。

六﹑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13日(學校需作業時間,欲申請之同學,可至註冊組拿取相關資料,並於9月9日中午前繳交相關申請資料,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