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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 海外攬才子女專班相關資訊 ( 高中 )(5月13日開始報名)
發佈日期 2024 年 5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研發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新生入學, 升學資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563
公告內容

請參考以下資訊,了解入學申請的重要日期,以及中文版和英文版招生簡章內容:

  • 海攬班招生期程
  • 海攬班招生期程 (英文)

報名流程及應備齊之資料:
本年度招生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DKoCWtF6Xxmq67Ks5

 

(一) 時間:113年5月13日(星期一)起至113年6月28日(星期五)
(二) 另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第3條:「學校辦理實驗,應遵守下列事項:一、實驗前徵得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監護人之同意。」故請報名學生及家長詳閱後簽署學生參與海外攬才子女專班實驗教育同意書(附件三),並上傳至報名表單內。如獲錄取,於報到入學時繳交正本一式兩份。
(三) 資料齊全且符合報名資格者,即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待公告第二階段面試名單後參加家長面談及學生面試,擇優錄取 30 名。

一、 檢具表件及證件(可參考附件一自我檢核表):
(一) 須檢附表件如下:
1. 入學申請表(附件二),請填寫完畢後掃描後上傳至報名網址中(含學生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電子檔);正本於報到入學時繳交。
2. 實驗教育同意書(附件三)。
3. 申請學生之身分證或居留證及護照(外國籍者)。
4. 家長(監護人)之居留證、工作簽證及護照。
5. 申請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6. 申請學生之家長(監護人)工作證明(擇一)
(1) 就業金卡。
(2) 服務單位聘函或在職證明書影本及勞工保險卡影本或勞保入保證明,以上兩者皆須加蓋公司關防。
(3) 「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對象之子女,請檢附教育部核可之文件。
7. 最近兩年成績單乙份,成績單需蓋學校證明戳章以玆證明。
(如果為「雙語教育班及語言教育班學生」,請原學校加註證明。)
(二) 上述文件請至報名表單上傳。
(三) 經查驗偽造資料者,將取消報名及錄取資格。

其餘詳細內容及期程請參閱簡章內容。

113學年度海外攬才子女專班中文招生簡章
113學年度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英文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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