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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5學年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相關資訊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升學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8
公告內容

一、報名資格:

(一)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以下簡稱鑑輔會證明),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期間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ㄧ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須為就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等教育階段期間所核發,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始符合報考本甄試資格。

(二)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且在報名期間仍為有效期。

二、報名手續:

(一)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應屆畢業生採學校團體報名,非應屆學生則採個別報名,承辦單位為本校特教組。

(二)校內團體報名日期:114年11月25日(二)9:00~114年12月8日(一)下午16:00放學止。

(三)請欲報名學生於校內報名期限前攜帶報名資料、報名表(已由個管老師協助完成網路報名後印出簽名)及報名費,交給特教組長。

三、其他重要資訊請見簡章、問與答、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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