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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4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發佈日期 2025 年 9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6
公告內容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及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市實驗 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teecid.tp. edu.tw,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址:https://tpnee.tp.edu.tw。

三、個人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須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 五)下午4時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 本1式1份,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 屬學區學校教務處。

(二)申請人至遲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上傳計畫資料 完成申請作業,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計畫 後,成立專案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於114年11月3 日(星期一)至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期間召開會 議,並於114年11月13日(星期四)前上傳學校與申請人 擬定後之實驗教育計畫,俾利後續審議工作。

四、有關國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及相關事宜, 請洽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國中階段承辦人,劉教師,電話:02-25626550~2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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