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試場分配表
發佈日期 2023 年 12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升學資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81
公告內容

請考生務必於12月12日(二)起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之113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試務專區」上網查詢個人應考資訊,包括應試號碼、考試地點等資訊。考生於考試當日,請務必依上網查詢所列之考區、試場及時間,入場應試。
由於英聽不開放考生查看試場,請考生於考前先行上網查覽各考試地點之試場平面圖等資訊,以利考試當日能快速進入考(分)區學校應試。各考試地點「試場平面圖」可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首頁,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專區之考試訊息點選查覽。
如考生於查詢過程有任何問題,可於上班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致電本會大考中心(電話02-23661416,系統操作請轉分機310;試務作業請轉分機608)。
《考試當日務必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並請提早出門》
歷年應試違規最大宗是,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請考生務必記得考試當日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健保卡需要有照片才是有效證件學生證無論有沒有照片,都是無效證件。
考試當日,建議考生盡量提早出門,以避開進入考場學校時的人群聚集。另呼籲接送考生之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擁擠,影響考生應試。

《考前溫馨提醒》
有關本次考試對考生之提醒,請參閱本會於112年10月16日(一)公告之「113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考生考前準備與應試注意事項」,以及112年11月28日(二)公告之「113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考試當日,一般考生應試可自主佩戴口罩。若考生屬COVID-19快篩陽性或確診,依據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外出與應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並請至原編配之考(分)區試場應試。若考生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試時建議佩戴口罩;若有持續咳嗽、因呼吸道症狀而擤鼻涕等造成聲響,影響其他考生作答時,試務人員將安排調整至備用試場應試。
應試時佩戴口罩之考生,均須配合監試人員於查驗身分時,暫時脫下或拉下口罩至可辨識面貌;須全程佩戴口罩之考生,查驗身分後請立即戴回口罩。
近日天氣轉涼或有降雨,建議考生多留意天氣狀況及適時添加衣物,考前做好個人健康維護,也多留意防範COVID-19、流感、腸病毒、登革熱等其他傳染疾病。

相關附件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