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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高一自主學習計畫複審結果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課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9
公告內容

依照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規範,高一學生須於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完成至少18節自主學習規劃,經家長同意及老師審核通過後始可於114學年度開始執行。本校已於5/21 (三)辦理自主學習規劃初審、6/18 (三)辦理複審。複審結果如附件。

1132高一自主學習計畫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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