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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為提供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外出應試相關規定及防疫措施
發佈日期 2023 年 1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升學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01
公告內容

一、依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112年01月07日考試字第1120100079號函辦理

二、112學測訂於112年1月13日(五)至1月15日(日)舉行,為維護考生權益,有關確診(輕症/無症狀)考生應試相關規劃,比照112英聽於20縣市設置居護考(分)區供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應試,並於大考中心網站112學測試務專區設置「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

三、敬請考生注意下列事項:

(一)112學測「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開放時間為112.01.08(日)9:00至112.01.15(日)15:40;填報注意事項請詳附件四「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自主填報注意事項」。

(二)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前知悉應試期間屬於「確診(輕症/無症狀)且未解除隔離」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陽性」者,務必自112年1月8日(日)上午9點起至應試當日零時前,依填報注意事項,於填報系統進行自主填報作業。

1、考生於「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進行資料填寫並上傳切結書即完成自主填報作業,本會將編配考生至居護考(分)區應試,請務必下載或列印「確診(輕症/無症狀)、快篩陽性個案考生通報單」,並留意通報單所示新編定之居護考(分)區與試場,考試當日若未依通報單所示至指定之居護考(分)區或試場應試,將提報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扣減該節成績1級分,並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全部成績。

2、考試地點、試場與座位安排,須由「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進行查詢,而非原試場查詢系統;居護考(分)區考前不開放查看試場,請考生於「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查覽或列印試場平面圖。

(三)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起才知悉為「確診(輕症/無症狀)」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陽性」者,應至原編配之一般考(分)區應試;無論是否完成填報,均應於進入考(分)區時主動告知試務人員,另行安排適當試場應試。

(四)考生若未主動填報或告知,經查證屬實,將提報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以取消考試資格論處;填報或告知不實者亦同。

(五)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前往應試之交通方式,得以同住親友1人以汽、機車接送,或搭乘防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不可自行騎腳踏車或步行前往試場。

1、建議考生優先選擇由同住親友以汽、機車接送前往考場,以免屆時恐有防疫計程車無法準時抵達致影響應考權益之風險。

2、搭乘防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

(1)112.01.12(四)17:00前於填報系統之交通方式點選「防疫計程車」者,大考中心將統一提供名單予各縣市政府,以利事先調派車輛。

(2)自112.01.12(四)17:00起至各考試開始日,考生若有搭乘防疫計程車需求,請逕洽各縣市政府衛生或交通單位,臺南市防疫計程車請洽市府衛生局(06-2880180),倘有困難者,務請與所屬考(分)區試務人員聯繫。

(3)已透過各縣市政府完成防疫計程車調派之考生,請依約按時搭乘,以免造成社會資源浪費。

四、大考中心已於網站公告112學測各項防疫措施及考生應考注意事項(完整版)等各項資訊,如附件,請考生務比詳閱。

五、有關自主填報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會大考中心顏儀方小姐,電話:(02)2366-1416轉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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