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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學年度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就讀本校國中部辦理程序
發佈日期 2023 年 6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新生入學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831
公告內容

一、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本市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網路登記日期:112年6月30日至7月5日逕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登記(無法登入平臺者請持戶口名簿正本、國民小學應屆畢業證書逕至戶籍地所屬學區國中辦理)。

(二)本校為額滿國中審查及分發方式
學生之家長親自於112年6月30日至7月5日(非例假日工作日),持有下列證明文件與本校辦理。

(1)提供當年度1月1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間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或房屋稅繳稅證明等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文件。

(2)當年度7月份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3)111年12月31日前設籍並持有同址之學生二等親內直系血親或監護人房屋所有權狀(以登記日期為準)

或連續租屋並居住於學區內,設籍達6年以上者(106年3月31日前設籍),請附6年以上公證之同址房屋租賃證明。


2.不符合外加資格者:逕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改分發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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