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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1桃園市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
發佈日期 2022 年 9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96
公告內容

一、申請資格

設籍桃園市滿1年以上(學生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符合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家中有2名以上(含2名)子女,就讀高中且未獲教育部免學費方案補助之學生。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0月4日止,逾時不候。

三、申請方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四、應繳文件:

1.桃園市111學年度第一學期「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助申請表及切結書
2.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3.學生及父及母之109年度國稅局完稅證明;如為單親,檢附學生及法定監護人之109年度國稅局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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