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1桃園市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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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9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638 |
公告內容 | 一、申請資格 設籍桃園市滿1年以上(學生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符合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家中有2名以上(含2名)子女,就讀高中且未獲教育部免學費方案補助之學生。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0月4日止,逾時不候。 三、申請方式: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四、應繳文件: 1.桃園市111學年度第一學期「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助申請表及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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