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年度補助各級學校教師線上教學所需教學設備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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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5 月 16 日 |
發佈單位 | 圖書館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610 |
公告內容 |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各級學校積極實施線上教學課程,讓學生居家遠端也能學習,本案補助學校教師線上教學所需教學設備。 二、本案申請期程及採購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申請學校請於111年5月27日(星期五)前,檢附申請書及申請經費明細表(核章正本)各1份函報本局辦理申請事宜。 (二)補助學校教師線上教學所需教學設備項目包含:網路攝影機、觸控手寫筆、實物投影機、手寫板、行動載具、腳架及無線麥克風等遠距教學所需資訊設備,不得購置電腦或平板載具,各類設備補助基準請參閱計畫。 (三)經費補助以班級數為基準,學校班級數24班(含)以下者,每校至多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班級數25班至59班者,每校至多補助5萬元;班級數60班(含)以上者, 每校至多補助7萬元;4所特教學校每校至多補助5萬元。 (四)貴校辦理採購作業,請確實依「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各項規定辦理,本案執行後若有餘款,應於函報本局核銷時一併繳回。 三、本案採就地審計,原始憑證留校備查,請於111年7月29日(星期五)前,檢附實際支用明細表及成果報告(核章正本)各1份函報本局辦理核銷。 四、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各校補助經費表各1份,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人彭鈺琳分析師,電話1999分機1233。 五、本校(陽明高中)教師若有需求,請於5月25日(星期三)前,檢附申請書及申請經費明細表(核章正本)各1份繳交至陽明高中圖書館,由本處室函報教育局辦理申請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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