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1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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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2 月 21 日 |
發佈單位 | 教官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354 |
公告內容 | 一、補助期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1年3月24日(星期四)前提出申請。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專長項目請參考附件或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另所報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 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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