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四技申請入學招生「因應疫情第二階段到校複試及錄取報到簡章增訂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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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4 月 06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升學資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20 |
公告內容 | 一、旨揭簡章增訂說明,係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2日臺教技 (一)字第1110025660號函同意備查之「因應疫情應變機 制」訂定。 二、旨揭招生訂於11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報名,111年5月18日 至5月31日辦理第二階段複試項目,為保障受疫情影響或配 合防疫而無法應試之申請生權益,惠請輔導申請生依其個 案受疫情影響之原因,填具「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專案 申請生特殊需求申請表」並檢附證明文件,於第二階段到 校複試前向本會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者始具備專案申請 生資格。 三、專案申請生如因疫情影響而無法參加第二階段到校複試或 技專校院校系(組)、學程因疫情影響無法辦理第二階段到校複試評分項目,其第二階段到校複試、甄試總成績、 錄取及報到、遞補規定,悉依旨揭簡章增訂說明辦理。 四、專案申請生與一般申請生參加第二階段複試時,均須於各 校系(組)、學程規定日期前,依規定方式繳交複試費, 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網路上傳資格審查證明文件及學習歷 程備審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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