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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下稱課審會)審議大會非政府代表委員(不含學生代表委員)之遴選作業
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51
公告內容

課審會審議大會委員參考名單之類型、任期、任務及運作方式如下:
(一)委員類型:分為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
(普通型或單科型、技術型或綜合型),以及具有體育班、特殊教育(身心障礙、資賦優異)、藝術才能教育專長等課程、教學或評量之專家學者。
(二)課審會審議大會委員任期4年,任期滿得連任。
(三)課審會任務
1、課程綱要總綱、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之審議。
2、學校課程修訂原則之審議。
3、其他依法應由課審會決議事項。

(四)為使課程綱要審議過程公開透明,課審會召開之會議,將作成會議紀錄及委員發言摘要,併同委員姓名公開。
(五)另課審會審議大會委員具非政府代表身分之委員候選人,將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規定,由行政院提名後,提交課審會委員審查會以過半數同意,再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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