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重申: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4條之2、14條之3」及兼職相關規定,請同仁確實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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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4 月 26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424 |
公告內容 | 重申,請同仁確實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4條之2、14條之3」、「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及「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之兼職兼課相關規定。(法規內容如網址,請同仁參閱)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38 https://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J060017004 https://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J06036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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