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重申本府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無論上班或下班時間,均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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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6 月 13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713 |
公告內容 | 節錄如下: 重申本府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無論上班或下班時間,均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以示本府嚴守行政中立與公正之立場。 依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5條及第19條規定略以,公務員應謹慎勤勉;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公物。復依中立法第9條第1項規定略以,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申請登記為公職人員之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按,無論上班或下班時間,均不得為之): 詳如附檔,請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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