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行政院秘書長函以,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違反規定申領持用居住證,亦未於服務機關(構)學校清查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應由各用人機關(構)學校,本於權責予以適當處置一案,詳如附件。 發佈日期 2025 年 5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2 公告內容 如附件。 相關附件 附件 附件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NDAA1146006521.zip816.6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NDAA1146006521.zip 【2025-05-23】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舉辦之「2025第30屆大專校院資訊應用服務 ... 【2025-05-2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與AI4kids共同辦理AI運動科技與生成式AI跨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