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臺北市5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禁止吸菸場所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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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8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84 |
公告內容 | 一、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臺北市5處社宅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自113年9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二、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5處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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