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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自111年12月1日起整適度放寬戴口 罩等防疫措施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健康中心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防疫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02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11月28日新聞稿辦理。
二、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校園防疫相關規定調整說明如下:
(一)校園室外空間及場域,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二)於12月辦理大型集會活動(如校慶、體表會、園遊會等),考量仍屬大型集會活動,參與親師生為不確定性的集體群眾,且較難維持社交距離,爰鼓勵參與親師生以配戴口罩方式進行;另維持園遊會可販售食品,但必須攜帶回教室食用或規劃飲食區(不強制使用隔板),不應邊走邊吃。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但若本身為自主防疫期間、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相關症狀、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飲食需求(幼兒園應使用隔板)。
2、從事運動活動。
3、音樂課之歌唱或吹奏樂器類課程。
4、拍攝個人/團體照。
5、教師於室內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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