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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自明(112)年1月1日起,民國93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 義務役男出境應經申請核准。
發佈日期 2022 年 12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教官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982
公告內容

一、依臺北市政府兵役局111年11月30日北市兵檢字第1113012373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2 年1月1日起,民國93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三、按近年迭有役男規劃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
四、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進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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