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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為避免青少年學生因不知菸酒管理法令,以致違規受罰,本組進行相關宣導。
發佈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生輔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09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財政局111年2月16日北市財菸字第1113012764號函辦理。

二、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電子購物等方式為之。違反者依該法第55條規定,應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三、請同學們誤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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