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為避免青少年學生因不知菸酒管理法令,以致違規受罰,本組進行相關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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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2 月 24 日 |
發佈單位 | 生輔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406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臺北市財政局111年2月16日北市財菸字第1113012764號函辦理。 二、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電子購物等方式為之。違反者依該法第55條規定,應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三、請同學們誤以身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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