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為維護辦公紀律,重申不得於上班時間內離開辦公場所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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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2 年 3 月 02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697 |
| 公告內容 | 一、依本府111年3月1日府授人考字第1113001685號函辦理。 二、重申請勿於上班時間內離開辦公場所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例如刷上班卡後外出購買早餐等行為),以維護公務紀律。 三、市府業將辦公紀律列為本機關員工勤惰管理之查察重點,另市府亦不定期至各機關實施查勤。 四、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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