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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校園菸害防制教育
發佈日期 2025 年 4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3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局114年2月17日北市教體字第1143039630號函續辦。
二、本市114年3月查獲多件未成年吸菸事件,進行菸害防制宣導,及電子煙防制知能,參採相關教材,以維護校園全面禁菸之目標。
三、另重申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屬未合法產品),為防制電子煙危害,及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措施,下列情形依規定處置:

1. 學校倘查獲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將進行通報作業及處置(一般校安事件/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

2.如發現學生使用含有毒品之電子煙,依「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規定,完成校安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進行輔導

3.電子煙如疑有毒品成分,依內政部警政署「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移請警察機關妥處。
四、檢附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菸害防制計畫、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戒菸教育輔導流程、戒菸專線戒菸教育服務說明、學校單位轉介未滿20歲吸菸者至戒菸專線的作業事項各1份,參照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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