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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宣導。
發佈日期 2025 年 6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系統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6
公告內容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24條第5項及「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服務辦法」辦理。
二、教育部前以112年12月21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639A號令修正發布「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服務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學校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時,對於提起申訴及再申訴案學生之權利及義務及申訴評議等相關事項,均依本辦法辦理,俾符法制。

三、為利學校師長及學生檢索並擴大宣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特殊教育網路中心」─「特教相關資源」網站建置「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計畫」(網址:https://sencir.spc.ntnu.edu.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F-3),並設置「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工作手冊專區」(含「電子檔」、「相關法規」)及「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宣導易讀版專區」(含「電子檔」、「有聲書」及「手語影片」)等資料提供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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