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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2學年度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作業
發佈日期 2022 年 12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78
公告內容

詳細資訊請詳附件檔案。

教師如有意願申請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由現職服務學校檢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無誤後,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影本(為A4格式)核章簽署「與正本相符」及加蓋驗證者職章,並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章後,交由申請者於112年1月3日 (星期二)前以掛號寄達國教署(以郵戳為憑),並電洽承辦人確認(04-37061520,林小姐),逾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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