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2學年度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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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12 月 23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378 |
公告內容 | 詳細資訊請詳附件檔案。 教師如有意願申請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由現職服務學校檢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無誤後,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影本(為A4格式)核章簽署「與正本相符」及加蓋驗證者職章,並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章後,交由申請者於112年1月3日 (星期二)前以掛號寄達國教署(以郵戳為憑),並電洽承辦人確認(04-37061520,林小姐),逾時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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