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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局函有關本市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於本局依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公服法)第26條第1項授權另定之辦法訂定發布前,比照公服法第14條及第15條之規定辦理,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2 年 7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91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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