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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宣導市府「酒駕零容忍」立場
發佈日期 2023 年 2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16
公告內容

依市府109年4月1日府授人考字第1093002759號函辦理,飲宴場合應戒除勸酒陋習,飲酒後可選擇指定駕駛或搭乘其他交通工具等方式返家,

務必避免酒後駕(騎)車之違法行為,切勿心存僥倖,以維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將依規定予以行政懲處,檢附本府酒駕懲處標準表,請同仁務必遵守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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