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函轉本市性別平等辦公室請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參考指引定期檢視相關表單、資訊系統及網頁,以保障同性配偶及同性家庭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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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4 月 27 日 |
發佈單位 | 生輔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352 |
公告內容 | 說明: 四、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規定,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同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略以,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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