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惟不上岸,仍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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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2 月 18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347 |
公告內容 | 一、依本府111年2月18日府授人考字第1110105759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移民署函轉大陸委員會對於「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惟不上岸,是否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之最新解釋,認凡有上開情形,均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三、請同仁凡有赴陸需求,務必依規定辦理。 四、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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