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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臺北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為「臺北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並自112年4月10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 2023 年 4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文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91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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