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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官室】:有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實施要點」第3點、第5點、第9點修正,公告周知。
發佈日期 2024 年 6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教官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66
公告內容

一、依教育部113年5月31日臺教秘(五)字第1134101575B號函辦理。
二、本案教育部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秘書處吳小姐,電話:(02)7736—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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