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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人】同仁因公務需要新申辦、換發自然人憑證可補助費用
發佈日期 2022 年 1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946
公告內容

一、依本府111年1月7日府授人資字第1113000090號函辦理。
二、新申辦者:如因公務需要(如新公文系統、請購核銷系統等),新申辦自然人憑證之申辦費用得予補助。
三、重新申辦者:指憑證到期後重新申辦而言,費用仍可補助,惟使用期限內遺失或經檢測為人為毀損而重新申辦者不予補助。
四、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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