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學貸款彙報系統」修正欄位名稱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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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12 月 28 日 |
發佈單位 | 訓育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497 |
公告內容 |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2月27日北市教中字第1113108096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7條略以,申請就學貸款計算家庭年所得總(包括分離課稅所得)方式為:未成年學生與 其法定代理人合計、已成年學生與其父母合計;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學生因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顯失公平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免予合計。 三、教育部為保障同性配偶及同性家庭權益,修正該系統欄位名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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