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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該協會)」宣導於非課堂教學使用影音著作,應事先取得合法授權
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服務推廣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83
公告內容

轉知「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該協會)」宣導於非課堂教學使用影音著作,應事先取得合法授權

說明:
一、依據該協會112年8月28日(112)音楚字第04494號函辦理。
二、該協會係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民國88年1月核可設立之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得執行音樂著作之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授權,先予敘明。
三、依該協會來函所載,為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請貴校於非課堂教學或校內各場所有播放音樂、影片等涉及著作權需求時,應事先取得著作權所有人授權,始得應用相關影音資源,避免侵害他人權益。
四、檢送該協會來函1份,倘有疑義,得逕至該協會網站閱覽相關資訊,或逕洽該會承辦人員鄭小姐(聯絡電話:02-2511-0869轉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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