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北市宏澤教育基金會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清寒優秀獎助學金
一、對象:本獎助學金供就讀台北市公立高中各年級之清寒優秀在學學生申請。
1、高中一、二、三年級學生,均以上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申請;年度畢業生則以其畢業成績申請之。
2、 名額:本獎助學金,每一學期六名,全學年共十二名。
3、 金額:每一學期,每名新台幣伍萬元。
二、 條件:
(一)、家境清寒標準
1. 經列入為低收入戶在案者。
2. 父母均失業,或無怙恃,有親屬而無力教養者。
3. 家長雖就業,但子女眾多且收入不足維持家庭最低生活者。
4. 家庭遭受重大天然災害,持有證明之受災戶者。
5. 近期因疫情家庭突遭意外變故,經濟陷入困境,子女無力就學者。
(二)、學業操行成績標準(以上一學期為準)
1.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科目不及格者。
2. 操行優良者。
三、申請期限:自113年9月5日至1
- 宏澤教育基金會設立獎學金辦法(113.7.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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