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北市宏澤教育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校內截止9月21日)
一、對象:本獎助學金供就讀台北市公立高中各年級之清寒優秀在學學生申請。
二、 名額:本獎助學金,每一學期六名,全學年共十二名。高中一、二、三年級學生,均以上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申請;年度畢業生則以其畢業成績申請。
三、金額:每一學期,每名新台幣伍萬元。
四、 條件:
(一)、家境清寒標準
1. 經列入為低收入戶在案者。
2. 父母均失業,或無怙恃,有親屬而無力教養者。
3. 家長雖就業,但子女眾多且收入不足維持家庭最低生活者。
4. 家庭遭受重大天然災害,持有證明之受災戶者。
5. 近期因疫情家庭突遭意外變故,經濟陷入困境,子女無力就學者。
(二)、學業操行成績標準(以上一學期為準)
1.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科目不及格者。
2. 操行優良者。
五、檢附證明文件:
1.在學成績單
2.全戶戶籍影本
3.清寒證明或受災證明
4.其他文件(如推薦函等)
5.作文一篇(題目自訂,5千字以上,不得抄襲或AI生成,一旦發現即取消申請資格)請提供Word檔。
六、申請日期:9月2日至9月30日止(學校需作業時間,欲申請之同學,可至註冊組拿取紙本申請書,並於9月21日前繳交相關申請資料,逾時不候。)
- 宏澤教育基金會設立獎學金辦法(115.9.1修訂)
宏澤教育基金會設立獎學金辦法(115.9.1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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