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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北市健鼎關懷教育基金會「健鼎關懷國中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 針對就讀公立國中,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之學生。

(2) 在校當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達90 分或全班前百分之二十者且品德優良經師長推薦之學生。(國三生下學期申請高中組獎學金,會考成績需達25級分以上為標準。)

二、詳細請見辦法說明。

三、校內申請日期:如有需申請之同學,請於7月8日前將繳交資料至註冊組,逾時不受理。